通知公告

关于组织开展“求知行”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陈盈发布时间:2022-10-02浏览次数:459

各团支部、各实践队伍:

根据《关于组织开展“读懂中国·小我融入大我,青春献给祖国”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》要求,校团委决定对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实践队、优秀实践成果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奖项申报

(一)优秀实践队、优秀实践成果

1.申报主体:各暑期社会实践队;

2.申报材料:《2022年暑期“优秀实践队”申报表》(附件1)、《2022年暑期“优秀实践成果”申报表》(附件2)及其维普查重报告,另附相关支撑材料(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调研报告、维普查重报告、实践照片及视频,详细要求附在申报表中,请注意查看)。

(二)社会实践先进个人

1.申报主体:各暑期社会实践队队员(每队仅可推荐一名队员);

2.申报材料:《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》(附件3)及其维普查重报告,另附相关支撑材料(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调研报告、维普查重报告、实践照片及视频,详细要求附在申报表中,请注意查看)。

(三)优秀指导(带队)教师

1.申报主体:各暑期社会实践队指导(带队)教师;

2.申报材料: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“优秀指导(带队)教师”申报表》(附件4)。

二、奖项评选

(一)报送要求

1.校级实践队伍或成员申报上述奖项须直接向校团委提交申报材料,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;院级实践队伍或成员申报上述奖项,须向公司团委提交申报材料;

2.学术不端检测使用维普系统,相似度不得超过15%(除封面、附件外的正文部分);查重报告纸质版须提交简洁报告,电子版须提交原文对照报告;

(二)报送程序

1.校级实践队伍或成员

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与电子版(U盘拷贝,命名格式为“项目类别-序号-负责人姓名-申报奖项”)报送至校团委;

2.院级实践队伍或成员

1电子版申报材料须打包为一个压缩包,命名为:“社会实践-申报奖项-项目名称-负责人姓名”,于108日(周六)中午12:00前发送至组织实践部公邮(ts_zzsjb2022@163.com);

2纸质版申报材料于107日(周五)下午14:00-16:00报送至南湖校区文波楼328A室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;

(三)评选环节

1.公司团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,凡申报材料中存在1项及以上涉嫌抄袭(查重率超过15%),取消评优资格;

2.公司团委将依照通知要求,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,对申报“优秀实践队”、“优秀实践成果”、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”的院级团队及个人结合申报材料和结项答辩会展示成果进行初评,并将推优结果公示。

联系人:李妍琪:151-7186-3397

 怡:159-3423-0113

附件1:2022年暑期“优秀实践成果”申报表.doc

附件2:2022年暑期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”申报表.doc

附件3:2022年暑期“优秀实践队”申报表.doc

附件4: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“优秀指导(带队)老师”申报表.doc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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